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大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科技保险意见》)。

      《科技保险意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防范风险”的总体原则,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保险体制机制,建立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从加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的保险保障以及科技保险产品服务、保险资金投资、保障监督等6个方面提出20项政策举措。

      《科技保险意见》围绕“保障谁、保什么、怎么保”,从五个方面聚焦发力。聚焦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建立全国科技保险重大技术攻关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北京(京津冀全面提升科技保险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的能力与水平。

      下一步,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做好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解读,共同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开展科技保险宣传活动,加强对科技保险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


来源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