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金融监管局联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在郑州、洛阳、南阳3个地市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对试点城市进行扩围,在全省范围开展补充工伤保险。通知明确补充工伤保险应当坚持“收支平衡、保本微利、自负盈亏”的基本原则,要求各地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广泛宣传引导、强化运行监测,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助力加快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河南超龄、实习、“两司两员”新就业形态等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来源 | 河南金融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