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调解室] 重疾险理赔 医疗诊断证明很重要

案件简介:
    2012年李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单,并按时缴费。2015年7月李某感觉左右眼不适,到医院进行检查,被诊断患上了较为罕见的视网膜类疾病,随后李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以该疾病不属于其保险条款所列举的疾病范围,拒绝赔付。李某召集亲戚到保险公司进行锁门、拉横幅等阻碍保险公司正常营业的行为,焦作市保险行业协会在得知此情况后派我庭处理此事件,我庭调解员到达现场后先对锁门,拉横幅这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给予劝说和制止,并告知李某将对此案件做出公平、公正的处理。通过沟通后李某同意将案件移至保险社会法庭进行调解。
调解结果:
         保险社会法庭在接到此案后了解到,保险公司拒赔的主要原因是认为该病为遗传性疾病,而遗传类疾病不属于该保险条款的赔偿范围,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并退还合同现金价值。李某认为,该病比较复杂,并通过上网搜索,询问相关医生了解到该病说法不一,所以李某要求应当得到赔偿。因为该案复杂,病情罕见,社会法庭多次召开案例研讨会,该病之前的定义为遗传性疾病,但是在近几年已经出现多种不同的说法,也就是有可能是遗传导致也可能是其他方法导致。通过查看翻阅多本专业医学书籍也都有相关解释,《眼科常见疾病》所写“该病是一种先天性,有遗传倾向的慢性眼病”;《中西医结合眼科学》也有相关说明,“该病除遗传因素外,还有色素上皮吞噬功能及免疫功能异常、视细胞层的原发性营养不良及逐渐退变、细胞凋亡等为其共同的病例途径。经过多方了解取证,通过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李某的病情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出具调解意见,多次调解,使双方达成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