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调解室]买重疾险注意免责条款

案例
2013年,张某在某保险公司为儿子牛某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2018年,牛某患病住院,因医治无效死亡。后张某前往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方面认为被保险人牛某所患疾病为遗传性疾病,属于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不予理赔。对此结果,张某表示不解,并来到市保险行业社会法庭(以下简称社会法庭)进行投诉。
 
解析:
 
接案后,社会法庭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过多方走访,工作人员了解到,牛某所患疾病在学术上被认为是一类由于基因缺陷所导致的疾病,病状较罕见。由于基因缺陷的不同,该疾病临床症状出现的早晚不同,可以早至胎儿期,也可以在成年后。
 
张某所购保险的合同中,关于责任免除条款有下列规定:被保险人因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发生责任免除条款规定事宜,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按照合同规定,该案中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应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社会法庭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重疾险时,投保人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着重留意责任免除条款,熟知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