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调解室]诊断证明有多重要

    2017年4月,社会法庭接到梁某投诉,称其父亲2017年2月因煤气中毒死亡,在某公司购买的意外保险称因出现原因存在争议,不予理赔。
    我庭接到此案后当即与被投诉公司联系,了解到该被保险人死亡时当事人家属并未报案,保险公司人员没有查勘第一现场,诊断证明上标注“猝死、一氧化碳中毒?”,因勘察人员没有到达第一现场也无法判别死者身上是否有因中毒死亡的相关特征,并无法进行尸检,火葬证明上死因是因病死亡。对此保险公司表示无法判别为意外死亡。社会法庭工作人员经调查了解到,事发时当事人家属并不知道购买有意外保险,故火化时未对死亡原因给予及时纠正,事后整理遗物才发现购买有意外保险。经我庭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走访调查,召集双方多次当面沟通,最终达成共识。
    社会法庭提醒:注意事故第一时间进行报案,火化前进行尸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