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调解室]为什么车主不用赔钱

    2016年10月11日,张女士驾驶轿车将同向行驶的马某撞导,经交警大队认定张女士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经诊治出院后,马某前去找张某所要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张某带领马某前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之后,马某要求张女士对自己给予赔偿,马某:认为我所得到的赔偿是保险公司给的,并不是张女士的赔偿,张女士应对自己的行为买单,张女士应该赔偿自己。却遭到张女士拒绝,张女士认为,我购买的保险已经对马某进行赔偿,个人不应该再赔偿马某。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申请到保险行业社会法庭调解。
    保险社会法庭接到案件后立即与保险公司沟通调查看案件具体情况,根据马某提供的相关住院证明,医疗费、财产损失费等均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内,未有超额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