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调解室]在校学生购买学生平安保险要注意

    余某,某中学学生。2016年10月15日余某突然肚子疼,家人带余某到医院检查,诊断为阑尾炎,需要住院手术治疗。随后家属办理住院手续,经过几天住院治疗后患者痊愈出院。想到在学校办理有保险,家人就到公司咨询理赔,却被告知不能理赔。家人一气之下将该保险公司投诉。
    我庭接到此案后,立即与保险公司沟通,了解到该学生2015年投保日期为9月1日,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但该学生在2016年9月28日才将保险缴纳,这中间脱保27天。按照保险条款规定脱保之后购买该保险属于重新投保,重新投保有90天疾病观察期,该学生10月15日突发的阑尾炎,是在观察期内的突发疾病,不在保险有效范围之内。经我庭多次安排双方面对面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学生平安保险是国家专门为学生安排设计的低保费高保额险种。也是为了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平安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减轻学生家长和学校抵御意外事故的经济负担的一项措施,能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健全学生伤害事故风险保障机制,提高学校和学生的抗事故风险能力。学平险中包含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疾病身故,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意外保险生效日期是次日凌晨,疾病首次投保时有90天疾病观察期。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在校购买学平险时要注意及时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