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调解室] 司法确认让行业调解更有保障

案例简介:
      20167月,邱女士驾驶电动二轮车在北朱村被窦某驾驶的轿车撞倒,造成人员受伤及两车受损。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窦某负全部责任。邱女士在住院期间多次与司机联系商讨赔偿事宜,但是窦某为外地人,且车辆也在外地投保,双方多次沟通无果,邱女士后将车主及保险公司上诉至法院,案件随后移送至焦作市保险行业社会法庭进行调解。
案件解析:
    我庭在接到此案后,认真翻阅案卷,并多次与双方沟通,了解到,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均为异地案件的沟通、取证带来诸多不便。社会法庭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多种方式前后4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在规定时间到我庭进行开庭调解,并且法院通过视频对接的方式全程参与指导,当庭解调成功,因考虑到涉及金额大,且涉案当事人多为异地,为确保案件能够如期履行,该案件由法院人员来到我庭当场进行司法确认。各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及司法确认书,案件圆满解决。
      通过行业调解的方式化解保险矛盾纠纷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逐渐成为保险消费者愿意选择的方式。焦作市保险行业社会法庭通过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行业调解的方式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合法、合理、合规、高效、便捷的方式更好的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