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人寿开展2016年度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保监稽查【2015】263 号)、中荷人寿总公司、中荷人寿河南省分公司、焦作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通知要求,中荷人寿焦作机构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完善内控制度,强化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力争做到非法集资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按照工作计划安排,中荷人寿焦作机构已于2017年5月起正式启动2016年度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为确保本次排查工作全面顺利开展,中荷人寿分公司成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河南分公司总经理亲自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领导小组组长,督导焦作机构反非法集资工作的开展。本次排查区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对于公司单证、印章,机构高管、销售人员的社会兼职、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情况等内勤进行了全面落实排查。
    此次排查明确主体、清晰职责,公司全员高度重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针对排查重点和工作方案,认真对待自查工作,深入彻底,不走形式,自查到位,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好排查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保证每位员工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的管理和宣传培训的落实情况,在传统的宣传方式和培训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加大宣传力度和宣传效果,充分利用每年五月的集中宣传月,做好正面宣传工作。同时加大对经营场所的管理,将宣传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管理中,防微杜渐,防范风险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