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焦作中支《以案说险: 投资理财需谨慎,维护财产安全权》

      一、案例简介

      消费者y阿姨来到保险公司营业大厅准备办理保单贷款,向工作人员咨询贷款规则后,把自己在保险公司的所有保单拿出来让工作人员给其办理贷款。工作人员询问其贷款原由,y阿姨表示近期身边朋友介绍一款“高收益、零风险”的投资理财项目,急需凑10万元进行投资理财。

      工作人员听完其讲述后发现情况可疑,建议y阿姨不要轻易下决定,还是与家人沟通后再做周全考虑,同时工作人员借助公司的宣传手册,向y阿姨介绍养老理财骗局案例,告诉杨阿姨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y阿姨意识到自己差点上当受骗,放弃了保单贷款,守住了自己的财产安全。

      二、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保险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应当审慎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

      本案例中,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金融知识欠缺的特点,诱骗消费者投资所谓的“高收益、零风险”理财项目,实则是为了套取消费者的资金,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

      三、消费风险提示

      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金融消费千万条,财产安全第一条。

      1.提高防范意识。越是高收益、零风险的养老投资产品,可能是陷阱的概率越大,收益与风险并存,老年人最好不要选择高风险的投资方式。

      2.树立正确的理财观。老年人应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收益需求等选择自己可承受范围内的理财产品。

      3.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各类账号密码、身份信息等,不要轻易告诉他人,防止个人隐私信息被窃取,收到投资理财转账汇款短信时,提高警惕及时与子女等家人商议。